美国国务院将签证保证金豁免权授予高级领事事务官员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6日
美国国务院发布通知,将依据22 CFR 41.11(c)(3)豁免签证保证金要求的权力授予领事事务首席副助理国务卿和签证服务副助理国务卿。这是一项内部行政安排,明确由谁代表领事事务助理国务卿批准此类豁免。
要点
- 此次授权涉及签证保证金项目下对特定外国人、国家或外国人类别豁免保证金要求的权力。
- 该权力被授予领事事务首席副助理国务卿和签证服务副助理国务卿。
- 若认定豁免不违反美国国家利益,即可予以批准。
- 领事事务助理国务卿本人仍可行使该项授权。
-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该权力须由美国官员行使。
影响对象
此举主要影响国务院内部行政程序,并间接涉及可能适用签证保证金项目的外国人、国家或外国人类别。
建议行动
签证申请人无需采取直接行动,如对具体保证金要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领事馆或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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